有国内学者曾指出,“现代企业的竞争,已经从单一产品的竞争,演绎成为企业所加入的供应链乃至产业链之间的竞争。”
当我们带着审慎、寄托的眼光去重新梳理中国钢铁产业链条时,发现的却是:传统机制所带来的粗犷和失望,但变革的萌动也在悄然酝酿。
中国整条钢铁产业链上充满着博弈和碰撞。
上游铁矿石环节似乎是中国钢铁产业链上****的痛楚。围绕一个长协价,中方与三大铁矿石巨头之间,来回拉锯。铁矿石长协价在2010年正式走向了寿终正寝,尽管时至今日,在官方口径中仍有对这一模式的留恋。长协价诞生和消亡的意义也并非在于是成本压力的增加和减少,更宽泛的理解范畴在于产业话语权争夺上,中方再次失利。
1981年,铁矿石长协价诞生,谈判惯例是消费商中的任意一方与供应商中的任意一方价格达成一致后则谈判结束,国际铁矿石供需双方均接受此价格为新的年度价格。
当时的这种选择是一种双赢的结果,“商业最根本的精神也在于交易可以给双方都带来好处。”双方实力的均衡是这一合作的基础,任何一方的实力失衡都会给机制带来考验甚至撕裂,这是一种必然,只是节点选择在了2010年。因此,长协价的轮回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中国过去三十年钢铁业的商业监督和审判,更是一种规训。
中国钢铁工业是走向寡头独居,还是走向群雄争霸?长协价的审判结果已经选择了前者,提高行业集中度成为中国钢铁工业的一条必由之路。但是,做大并非目的,做强才是根本。当这种重组精髓已经沦为口号时,这种形式上的整合还有多少意义?
中国钢铁轰轰烈烈地大整合并未带来利润的提高,相反2010年,中国钢铁的低利润率已经成为一种讽刺。
根据工信部的统计,今年各行业平均利润率为6%,而钢铁行业才3.5%,是所有行业最低的,这种微利甚至仍在明年继续。
焦点再指向钢铁生产企业内部竞争的无序,无序竞争的后果在当前甚至演变成为行业的结构性矛盾,“板带比”的提高已经成为一种制约,破除利润的窠臼是中国钢铁新一段时期的任务,出路在哪里?
正在起草的钢铁“十二五”规划已经透露出积极信号:“‘十二五’期间,政策将改变过去企业盲目追求高附加值、追求精品化的发展战略,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尊重市场需求,走差异化发展之路。”
寡头独居是一种悖论,当中国的钢铁企业真正实现强势话语权时,对下游的流通商和用钢企业同样是一种伤害。“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钢厂和代理商的关系一开始就是畸形的,很早就埋下了悲哀的种子。
钢贸商之所以叫钢贸商,在以往很长一段时间里,取得钢材(4941,5.00,0.10%)资源唯一途径是向钢厂要货,不得不见人矮三分,忍气吞声地承受一些不公平待遇。钢厂在自觉不自觉之际被推上“钢老大”位置。既然是“老大”,发号施令是少不了的,随心所欲违约司空见惯……一方面,钢厂希望通过代理商的资金和渠道优势,扩大其市场份额;同时,又希望留给自身尽量多的利润空间,因此,拼命压榨代理商的生存空间。
2010年,28家邯钢代理商联名向钢厂领导上书,发出了“起义”的呐喊。 事实上,此事件所反映出来的钢铁厂商之间的矛盾,在钢铁圈内几乎是常事。每当价格行情异动时,总有钢厂和代理商闹摩擦的事情发生。
不过从“28家代理商起义这件事本身的意义来看,这表明了越来越多的代理商正在觉醒。从原来代理商对钢厂百依百顺,到如今胆敢联名写信上书,也是钢市环境发生巨变后的必然。
一些代理商敢于抛掉代理商金字招牌净身而退,全因为进货渠道不再单一。这不仅是我国钢厂多,有的是挑选余地,更是因为除了钢厂以外,还能在钢材现货、网上市场采购所需货源。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于习惯当老大的钢厂来说,适应经济环境大变化确实需要有一个过程,我们希望这样的过程越短越好。
代理商和钢厂之间出现的矛盾,根源是在二者之间缺少一种能更好均衡风险和利益的体制和机制。
当利润被风险替代,代理制的推行也已经成为中国钢铁物流创世纪的核心,竞争利益的统一、开放迫在眉睫,理顺厂商之间的经济关系,使厂商双方成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战略伙伴,才能实现生产和流通的有机结合。
铁矿石话语权、产品利润、厂商关系是一种竞争,更是一种合作,消除窠臼,弥补真空,消除摩擦与博弈,是中国钢铁产业链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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