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称《能源法》已上报国务院
http://www.weld21.com 2015-08-06 08:37 来源:搜狐

  缺位已久的中国能源行业基本大法《能源法》终于有了破冰迹象。
  发改委网站8月5日发布的信息显示,《电力法(修订)》、《能源法》均已形成送审稿上报国务院,正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立法审查工作。
  作为中国能源法律法规的母法,《能源法》的长期缺位对中国能源革命、能源发展、能源安全造成了诸多阻碍。不同于《煤炭法》、《电力法》等单行法,《能源法》是能源领域一部综合性、基础性法律,其调整对象应涉及中国能源各个领域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基本问题、重大问题、综合性问题,这是任何一部能源领域的单行法都无法解决的。
  尴尬的是,这部能源基本大法出台之路并不顺畅。基于中国能源供需问题的突出,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2005年设立,并由其牵头起草了《能源法》,2年时间不到公布了征求意见稿,之后向国务院法制部门提交了立法草案送审稿。然而,步伐也就此止住,《能源法(送审稿)》一搁就是7年。
  直到2014年,《能源法》建设工作的重启才再次拉开序幕。2014年6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研究中国能源安全战略时,习近平明确要求加强能源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和能源法治体系建设;11月份国务院发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指出要健全能源法律法规。
  此番《能源法》形成送审稿上报国务院,或是中国能源领域法律法规完善的关键一步。中国能源法研究会会长石少华曾表示,能源立法工作需要进行总体规划,分布实施。石少华认为《能源法》应当尽快出台,填补能源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缺位的空白。此外,能源领域其它未制定的单行法,以及实施已久的《电力法》、《煤炭法》的修订工作也应启动。
  另外,这次被同时上报国务院的还有《电力法(修订)》的送审稿。这部出台已近20年的单行法,饱受诟病。外界认为其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电力行业发展的要求,甚至成为当下电力体制改革的障碍。
  发改委《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迈出新步伐》全文: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国家发改委认真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改革举措,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推进机关定位转型和促进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上半年法治机关建设成效显著

  (一)法治机关建设“规范年”工作持续推进。按照国家发改委确定的法治机关建设主题年制度,今年是“规范年”。年初印发了《中共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的意见》,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和“规范年”工作重点,部署了30项任务措施并明确了责任分工。就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研究编制实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印发了全系统年度法治宣传教育暨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法治机关建设上下联动。
  (二)重点立法有序推进。推动15件立法项目列入国务院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其中5件列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急需的项目”。按照国务院部署,牵头起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经国务院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对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激发社会和民间投资活力、发挥好稳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政府投资条例》已经完成第二次复核,部门意见协调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发展规划法》、《粮食法》、《电力法(修订)》、《能源法》、《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均已形成送审稿上报国务院,正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立法审查工作。同时,制定印发8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
  (三)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全面深化。按照国务院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着眼于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较好完成了承担的第一批次国务院文件清理工作。已启动第二批次国务院文件清理工作。对全委近2500件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原则上将2003年以前特别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近1000件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部废止。组织对12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科学评价制度实施效果。
  (四)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积极推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国家发改委率先在国务院部门中启动清单编制工作,探索提出了清单编制思路和基本框架,梳理形成以权责事项、权责依据、权责履行内容和方式、追责情形为主要内容的权力和责任清单送审稿,进一步推动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五)行政执法规范和监督进一步加强。以政务服务大厅为重要载体,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实现了行政审批、行政备案、政府内部审批等权力事项全部进驻大厅一口受理、统一答复、过程督办、进展告知,有效提高了审批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开展全委行政备案事项清理和规范工作,取消带有审批或变相审批色彩的备案事项,提高备案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制定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和标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功能,上半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4起,其中9起做出确认违法或撤销的复议决定,纠错率达17.6%。综合运用年度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季度发案形势分析等方式,反馈案件中暴露的违法问题,提示行政执法风险,严格执行复议案件违法问题通报制度,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二、下半年法治机关建设重点任务

  (一)抓好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和法治机关建设规划任务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好承担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改革任务,制定政府投资领域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和定期轮岗的指导意见。就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入调研并组织试点。推动有关部门制定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持续抓好法治机关建设规划落实,完成2015年制度建设任务。
  (二)加快推进重点立法和制度建设。继续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政府投资条例》报请国务院审议准备工作,争取年底前出台。推动《发展规划法》启动部门复核。对已出台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督促各地抓好贯彻落实。在此基础上,尽快完成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草案,上报国务院。完成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健全规范性文件统一计划、统一编号、统一有效期、统一发布、统一文件库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切实强化权力运行的制度约束。组织权力和责任清单委内试行,逐步推进依申请办理的权责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完善制度规范,优化运行流程。研究建立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组织开展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全面实施复议案件违法问题通报制度,将通报范围由委内司局案件扩大到省级发展改革委。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四)大力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定发布国家发改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法律技术指引,全面规范信息公开答复行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在项目核准备案、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等重点领域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健全政务内部公开制度,推进机关财务预决算以及重大管理事项、重大基建项目、大宗物品采购、重大固定资产处置等情况向全委公开。
  (五)上下联动推进系统法治机关建设。完成好全系统“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通过委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平台加强系统交流,推广各地普法工作的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探索在全系统开展法治机关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共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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