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正式发布《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扶持方案(2018-2020年)》(下称《方案》)。《方案》指出,2018年至2020年,市级财政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每年安排1.3亿元扶持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
3年内累计新增超600家规模以上企业应用机器人
早在2015年,佛山市就出台了《佛山市扶持企业推进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7年)》,去年已到期。数据显示,2015年~2017年,市级财政共安排1.6亿元资金,扶持368个项目,带动40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机器换人”,应用机器人超过7000台。 作为新一轮扶持计划,本次出台的《方案》对企业的支持力度更大。根据《方案》,佛山将在2018~2020年,每年安排1.3亿元市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推动佛山市企业应用机器人、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建设、机器人本体制造和系统集成企业发展以及机器人和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搭建。 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累计新增超过600家规模以上企业应用机器人;建成10~15家以机器人应用为核心的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支持50家以上机器人研发制造和系统集成骨干(培育)企业;建成5个以上高水平的机器人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
五大扶持项目企业最高可获800万补助
《方案》规定,扶持对象主要为机器人应用企业、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含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以及机器人产业发展相关企业(机构),且须为佛山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扶持项目主要有五个,分别是机器人应用补助项目、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扶持项目、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和系统集成企业扶持项目、机器人本体制造培育企业和机器人系统集成培育企业扶持项目以及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扶持项目。 机器人应用补助项目,对于购置佛山市企业生产的机器人,按设备购置费用总额12%给予事后补助。对于购置非佛山市企业生产的机器人,按设备购置费用总额8%给予事后补助。单个企业单个申报年度最高补助200万元。若企业购置的机器人全部均为佛山市企业生产的,则单个企业单个申报年度最高补助300万元。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扶持项目,对经评选出来的示范企业,每个给予800万元的一次性事后补助。 此外,《方案》还对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和骨干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扶持项目、机器人本体制造和机器人系统集成培育企业扶持项目、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等进行大力度补助。
五大扶持项目
1.机器人应用补助项目 对于购置佛山市企业生产的机器人,按设备购置费用总额12%给予事后补助。对于购置非佛山市企业生产的机器人,按设备购置费用总额8%给予事后补助。 单个企业单个申报年度最高补助200万元。若企业购置的机器人全部为佛山市企业生产的,则单个企业单个申报年度最高补助300万元。2.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扶持项目 经评选出来的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每个企业给予800万元的一次性事后补助。
3.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和骨干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扶持项目 对经认定的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根据申报时的上一年度对非佛山市企业的销售情况进行补助。按整机销售金额10%给予事后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0万元。 对经认定的骨干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根据申报时的上一年度对非佛山市企业的销售情况进行补助。按整机销售金额7.5%给予事后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300万元。
4.机器人本体制造培育企业和机器人系统集成培育企业扶持项目 对经认定的机器人本体制造培育企业给予80万元的补助。对经认定的机器人系统集成培育企业给予50万元的补助。
5.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扶持项目 对经评审的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申报时的上一年度开展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相关服务的收入情况,按收入总额的20%给予事后补助,单个公共服务平台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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