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 有一名员工不无得意地告诉我,他签了一个二十多万的合同,利润高过百分百。我详问之后得知,原来谈判中用户对我们报价的数量理解错误,把“一套”(含两个)的价格当成了“一个”的价格,我们的业务员也就“就坡下驴”了。
这个用户是我们多年的老用户,此次购买的是产品消耗件(就是保质期内几乎鲜有维修服务的那种),稍有经验的人会发现合同价格不合理—这个易耗品的价格几乎占了该产品价格的一半!由于用户负责订货的人是个新手,对他们已购的产品价格结构不太了解,我们理应做好“导购”,而不应利用人家经验上暂时的缺乏或对我们公司的“超信任”,趁机在人家不了解内情的情况下大赚一把。于是我决定要把真实情况告诉用户。但业务员解释说,用户已经在合同上盖章签字并同意第二天付款(也就是说这么高的利润眼瞅就要到手了),再说更改合同会不会给用户惹麻烦呢?而且我们自己也很丢面子。
经过一晚的思考,我认为,钱一定要赚得合理,不能以诚信做代价,否则,貌似赚钱,实际上亏的是良心!我们还是要在收款前对用户实话实说,由用户做出决断。有趣的是,最终结果是,用户决定:保持合同额不变,高出的费用做为明年的技术服务费提前预支给我公司。
表面上看我们做了件“傻事”,让到手的鸭子飞了,实际上我很欣慰,因为我们赢得了用户更深的信任(提前大半年预支我们第二年的服务费),而且更重要的是—我们的良心账没有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