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我们公司的售后服务工作更加完善,保修期内为经销商更好的服务,避免不必要的退货和有偿服务,特制定回收保修卡如下规定:
1、保修期为代理商销售之日起(用户购买焊机)一年以内。保修仅适用于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状态下,确属质量原因产生的故障。
2、保修卡产品编号填写后,保修证部分由用户保存,登记证部分必须经由销售代理商在购机后一个月内妥善返回上海东升售后服务部。
3、现场保修时务请将保修证出示给维修售后服务人员,如有丢失,可凭发票上产品编号进行保修;如没有任何依旧将实行有偿服务。
4、经销商当月售出的产品,应按保修卡的格式要求填写好,登记证联应于次月5日以前全部寄回我公司售后服务部,以便我公司统一进行跟踪服务。对各经销商未及时寄回保修卡或保修卡上填写的用户名称,地址,电话不详或不清的,我公司一律不给予免费售后服务,而实行有偿服务。
5、主要外购易损件保修期限为: A、主机、线路板保修期为一年 B、所有焊枪保修期为三个月 C、模块、表类、可控硅、二极管、电位器、交流接触器、继电器、送丝机等外购易损件保修期为六个月。 以上规定即日执行!
售后服务热线:021-57467555 021-57464007
上海东升焊接集团有限公司 售后服务部 200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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