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德国DIN6700标准: 至2010年12月31日 欧洲EN15085标准: 自2008年04月01日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轨道车辆及部件生产 制造及维修中的焊接: - 铁路客车; 铁路货车;机车; - 城轨;地铁; 3、焊接质量管理体系(ISO3834) ISO3834-2 * CL1 金属材料熔焊质量要求 — 完整质量要求 ISO3834-3 * CL2/CL4 金属材料熔焊质量要求 — 一般质量要求 ISO3834-4 * CL3 金属材料熔焊质量要求 — 基本质量要求 CL = Certification Level (认证等级) 4、焊接企业认证等级—CL 焊接企业的认证按焊缝质量等级(CP)的不同分为四个级别: CL1: 适用于生产制造焊缝质量等级为CP A至CP D级轨道车辆及部件的焊接企业。同时覆盖CL2, CL3 和 CL4 级的企业认证。 CP = Class of weld Performance CL2: 适用于生产制造焊缝质量等级为CP C2 至CP D 级轨道车辆部件的焊接企业。当按焊缝检验级别CT1级(EN15085-5)进行检验时,可覆盖焊缝质量等级为CP C1级的焊接产品。 当焊接产品为CL2或CL3级时,才可覆盖CL4级的企业认证。 CL3: 适用于生产制造焊缝质量等级为CP D级轨道车辆部件的焊接企业。 CL4: 适用于不从事焊接,只进行轨道车辆及部件的设计,采购或组装的企业。 当设计、采购或组装的焊接产品为CL3级时,不要求进行认证。 5、焊接及检验人员 (1)焊接责任人员应满足ISO14731标准要求 ISO 14731— 焊接责任人员:任务与职责 焊接责任人员分为A,B,C 三个等级: -A 级焊接责任人员: (三年专业工作经验) - IWE/EWE -国际/欧洲焊接工程师 - IWT/EWT -国际/欧洲焊接技术员 -B 级焊接责任人员: (三年专业工作经验) - IWT/EWT -国际/欧洲焊接技术员 - IWS/EWS -国际/欧洲焊接技师 -C 级焊接责任人员: (三年专业工作经验) - EWS-国际/欧洲焊接技师 - EWP-国际/欧洲焊接技士 不同级别的认证企业应具有 相应的焊接责任人员 (2)焊工和焊接操作人员 焊接企业必须具备足够的,可覆盖产品焊接项目的EN287-1,或ISO9606-2或EN1418资质证书的焊工和焊接操作人员; 如产品焊接中有角焊缝的项目,则要求进行角焊缝的焊工考试。 (3)检验人员 企业必须具备足够的受过培训的检验人员; 无损检测人员:按照EN473标准至少1级; VT检测人员:具有EN473资质(CT1和CT2)
对企业焊接责任人员的最低要求
CL1 |
CL2 |
CL3 |
CL4 |
至少一名A级的焊接责任人员及1名A级的焊接责任人员代表
另外在相应的焊接部门还应至少有1名B或C级的焊接责任人员代表 |
至少一名B或C级的焊接责任人员
另外还应至少有1名C级的焊接责任人员代表 |
没有要求 |
对CL1级至少一名A级的焊接责任人员
对CL2级至少一名B级或C级的焊接责任人员 |
焊工及焊接操作工: 最低要求:每个项目至少具有两名焊工,并且焊工数量必须能够满足焊接生产要求
EN 287-1(ISO9606-1):焊工考试—熔化焊—钢 ISO9606-2:焊工考试—熔化焊—铝及铝合金 ISO9606-3:焊工考试—熔化焊—铜及铜合金 EN 1418(ISO14732):金属材料机械及自动焊操作工和电阻焊焊工的考试 6、焊接工艺文件 (1)焊接工艺评定报告(WPQR) ISO15614-1:钢,镍及镍合金弧焊的焊接工艺评定 ISO15614-2:铝及铝合金弧焊的焊接工艺评定 ISO15613:产品试样的焊接工艺评定 ISO14555:焊接-金属材料的螺柱焊接 由具有相应资质或认证机构授权的部门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出具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2)焊接工艺规程(WPS) 按ISO15609 标准进行编制 ISO15609:金属材料电弧焊焊接工艺规程 依据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由企业焊接责任人员编制满足企业实际焊接生产要求的焊接工艺规程 7、母材的材质证明应满足EN 10204标准的要求; 8、焊接填充材料应具有联邦铁路(DB)认证的CE / ü 标识; 9、分包商应具有相应的焊接资质; 10、 EN15085焊接企业认证程序 1、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英文或德文) 2、认证机构对企业进行预评审 3、认证机构对企业进行正式认证 4、颁发EN15085资质证书 11、EN15085企业认证过程 1、相关文件资料审查 2、现场生产条件审查 3、分包商资质审查 4、焊接责任人员实际工作能力考核 5、焊接责任人员专业知识考核 6、认证情况总结 12、EN15085资质证书的有效期 最长的有效期为三年; 每年进行一次期审,三年期满进行复审; 如企业原始认证条件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通知认证机构,由认证机构确认及重审; 企业可随时提出增项申请,由认证机构确认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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