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焊接的热传导引起火灾事故。由于电焊是通过电弧将金属熔化后进行焊接,而在焊接过程中温度高达6000度以上,容易使焊件另一端接触的可燃物着火。 2、高空掉落和焊渣飞溅。在焊接作业中,炽热的火星到处飞溅。这些小火星温度较高,当飞溅到到可燃物上,可能造成火灾;当接触到易爆气体时很可能引起爆炸。 3、一般焊割作业点与起火部位不在一个立体层面,火灾发生初期不易被发现。 4、电焊机的电源线在操作过程中经常拖拽、磨损,容易造成线路损坏,易发生短路引发周围可燃物起火。
引发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都是焊接工人无证上岗或未按操作流程办事。下面这个“十不焊”守则,专治不规范电焊作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审批,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的部位,或火星可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有效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同时作业,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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